一、【背景材料】
文教融合,既催生了新的文化业态,延伸了文化产业链,又聚集了大批创新人才,是一项前景广阔的朝阳产业。遵循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的发展趋势,加快发展新型业态,可以为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成为优化供给、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有效途径和推动文化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动力。在新冠肺炎流行期间,数字文化产业异军突起,逆势而上,在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显示出强大的成长潜力,成为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当前,我国网民规模达9.4亿人,互联网普及率达67%,数字文化产业具有巨大的市场优势。数字化文化产品具有传播网络化、消费个性化等特点,更符合青少年的消费习惯,随着数字技术的普及和网民付费习惯的养成,其消费潜力和市场价值将进一步释放。
提出这些建议,有利于培育新型业态,扩大优质文化产品供给,促进产业提质升级,激发文化消费潜力;有利于推动文化与旅游在数字经济模式中的融合发展,与数字经济、实体经济相结合,提升中华文化的影响力和国家文化软实力。
二、【解读分析】
该意见是国家层面有关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的宏观性、指导性政策文件,向社会及行业发出了明确信号,表明了支持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引导产业发展方向,发挥了“稳预期”“稳投资”的作用。这些建议包括:从内容建设、新基础、科技创新、数据要素、市场主体、产业标准等方面,强化数字文化产业的基础;结合当前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的新形势、新趋势,明确培育新业态的主要措施和重点领域;从产业链应用、优化市场环境、深化国际合作等方面,提出数字文化产业生态体系建设的思路。相较于2017年发布的指南,最新指南充分体现了“十四五”时期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的新要求,并明确了2025年前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的主要目标,体现了文化旅游部对其的预期管理。
观点一是强调了在数字文化产业发展中内容与导向的核心地位。我们要坚持守正创新,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更好地发挥社会风尚作用。《意见》强调,要以创新为动力推动产业发展,设立专门章节,部署文化产业领域的超高清、VR/AR、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的创新应用,明确培育和发展云演艺、云展览、数字艺术、沉浸式体验等新业态的具体路径。意见还强调要以数字化手段促进文化与旅游的融合发展,从加强数字文化企业与旅游企业的合作,推动数字文化向旅游领域的延伸,支持文化场馆和旅游景点开发数字化产品,为文化与旅游的融合开辟新的数字化阵地。意见还把数字文化产业作为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把它与京津冀协同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战略相结合,与国家文化公园等重大工程相结合,推动产业集聚,实现溢出效应。《意见》还着重强调要以高质量的数字文化产品引领青年文化消费,引导创作满足青年用户多样化个性化需求的产品,增强青年的民族自豪感和文化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