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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遴选政策理论】《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12-21 10:26:29 作者:华图遴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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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材料】

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保护耕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严防耕地“非农化”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耕地保护是关系到14亿人吃饭安全的大事,不容半点闪失。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也提出明确要求。由于我国耕地资源严重短缺,为加强耕地保护,我国先后颁布了《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强了耕地保护。但是,有些地方还存在着一些不作为、不作为的现象,许多地方还存在着耕地“非农化”的问题,任其发展下去,将严重影响粮食生产能力,威胁国家粮食安全,影响经济社会稳定的大局。为解决目前一些地区存在的突出问题,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监管,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

二、【解读分析】

通告坚持问题导向,明确了禁止耕地“非农化”的六种行为:

第一,严格禁止非法占用耕地进行绿化建设。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栽植苗木、用于绿化装饰的草皮和其他毁坏耕地的植物。

第二,严格禁止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严控铁路、公路两侧绿化用地范围以外的用地审批。沿路为耕地的,两侧用地范围外绿化带宽度不得超过5米,县乡道路不得超过3米。

第三,禁止非法占用耕地进行湖塘造景。严禁在河流、湿地、湖泊治理等名义下,擅自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挖田造湖、挖湖景。

第四,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面积。新修建的自然保护地不允许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除自然保护地外,不得将永久基本农田划为生态保护红线。

第五,禁止非法占用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不准违反规划进行非农建设,不准乱占耕地建房。

第六,禁止非法占用、占用土地。未经批准擅自调整县乡国土空间规划,规避批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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