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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广西河池市司法局面向全市机关单位竞争性转任干部1人公告

河池市司法局面向全市机关单位竞争性转任干部公告

(2021.11.30定稿)

为加强河池市司法局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公务员法》《公务员转任规定》和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等3部门联合印发的《河池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调配管理办法(修订)》(河组通字〔2019〕120号)和《关于对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调配管理办法进行部分调整的通知》(河组通字〔2021〕21号)等有关规定,河池市司法局决定面向全市机关单位竞争性转任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任职位

河池市司法局乡科级领导职务职位1名(政法专项编制)。

二、转任范围和报名条件

(一)转任范围

河池市市直及市直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乡科级领导职务公务员(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二)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现单位工作期间,通过借调方式(含抽调、跟班学习)到其他单位工作的时间不计入现单位工作时间;原则上,乡镇班子领导成员应当任职满3年;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河池市市直机关报名人员不受此限制)。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的工作经历;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在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全日制或者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通过借调方式(含抽调、跟班学习等)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的,借调时间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4.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中共正式党员、大学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专业不限,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和组织协调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和办公室工作;

6.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转任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对工作地区、工作单位、最低工作时限等有限制性规定的人员;见习(试用)服务期未满的人员;约定服务期限未满的人员;

4.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2年内不得调离遴选和选调机关;

5.调入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转任程序

(一)发布公告

分别在河池先锋网(http://www.gxhcxf.gov.cn/)、河池人才网(http://hc.gxrc.com/)、河池市司法局网站(http://sfj.hechi.gov.cn/)、河池市司法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河池司法”发布公告。

(二)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时间2021年12月

8日(星期三)18:00前(逾期不再接收报名材料)。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填写《河池市司法局2021年度竞争性转任干部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详见附件),将报名表以及以有关材料压缩发送至河池市司法局政治部(警务部)邮箱:hcsfzzb2021@126.com。邮件和报名表统一命名为“竞争性转任+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姓名”。

3.材料清单:

(1)《报名表》(Word及PDF格式同时报送,插入蓝底证件照,本人手写签字扫描成PDF格式);

(2)本人身份证、学位证、学历证证书(扫描成PDF格式);

(3)《公务员登记表》、担任科级领导职务任职文件、最近一次的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登记表或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表(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公章,扫描成PDF格式)

(4)近年来本人主笔撰写的综合文稿(含单位主要领导讲话稿、

经验材料、综合性报告等)或者发表的理论、调研文章5-8篇(PDF格式,经所在单位盖章确认,应符合保密工作要求);

(5)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类)。

(三)资格初审

由河池市司法局政治部(警务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经初审后提交局党组进行讨论研究确定面试人选。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当日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报考者在面试

当日,现场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原件(一式两份,双面填写、需粘贴蓝底彩色电子版证件照);

2.本人身份证、学位证、学历证、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

3.《公务员登记表》、担任乡科级领导职务任职文件、最近一次的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登记表或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表复印件(一式一份,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公章)。

资格审查贯穿转任工作全过程。如果发现报名人员提供情况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将有关情况反馈本人所在单位。

(五)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转任计划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对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一贯表现、潜在能力、适岗能力等方面的情况。考察通过个别谈话了解、查阅干部档案等方式进行,考察过程中,对考察人选的身份、资格进行再审核。考察不合格者,将取消转任资格。

体检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河池市司法局负责。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转任资格,由河池市司法局根据情况决定递补人选。

考察、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经河池市司法局党组集体研究后,确定拟转任对象,在河池先锋网、河池人才网、河池司法局网站、河池市司法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河池司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任职

公示期满无异议,对转任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无异议的,按河池市市直机关工作人员交流调配管理工作规定程序,办理正式调动任职手续。

四、有关要求

(一)报名人员自愿放弃转任资格的,须在考察前提出。

(二)转任工作组织实施,必须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三)违反转任工作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未尽事宜,请与河池市司法局政治部(警务部)联系。联系电话:2299817。

本公告由河池市司法局政治部(警务部)负责解释。

附件:市司法局2021年度竞争性转任干部报名表.doc

河池市司法局

2021年11月30日

原文标题:河池市司法局面向全市机关单位竞争性转任干部公告

文章来源:河池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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