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材料】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公告,91件与“丁真”相关的商标注册申请被依法驳回。驳回的理由是“恶意商标注册申请不供使用”和“具有欺骗性,容易导致公众对商品质量等特征或者产地产生误解”。可见,有关部门对恶意注册商标的打击立场是坚定的。
二、【解读分析】
在甘孜藏族小伙丁真走红网络之后,恶意抢注商标者层出不穷,既有以“丁真”名义直接申请的,也有以“我爱丁真,遇到丁真,丁真笑,丁真小哥”名义申请的。商标恶意抢注由来已久,屠呦呦、宁泽涛、姚明等家喻户晓的知名人物,都曾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中枪”。商标恶意抢注的背后是相关申请人获取经济利益的不正当手段。有报道称,一家申请“丁真”商标的公司,未经授权,以18000元的价格将该商标开售。其目的是为了申请注册商标的商业使用,而非用于宣传牟利。近年来出现的跟风抢注的乱象,早已和注册商标的本意背道而驰。
除“傍名人、蹭热点、搭便车”外,恶意抢注行为也层出不穷,有的申请者通过不正当手段抢注电商平台上用于描述商品的关键词、网络热词、网红店铺名称等内容,然后索要高额授权费用、赔偿。这种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已经蔓延到了新兴的互联网行业,数字经济领域。
商标恶意抢注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侵犯了他人的在先权利,严重损害了市场竞争秩序。它的发展不可任其发展,必须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为了应对日益严重的恶意抢注行为,需要监管部门采取主动行动,规范市场秩序,如对丁真进行商标抢注等。在严厉打击恶意注册和囤积商标行为的同时,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已表示要完善商标审查制度,使商标工作规范化、法制化。
对恶意抢注行为,如企业、中介机构等,监管部门还应建立黑名单制度,将其纳入信用监管体系,阻止所谓的“职业抢注人”进入市场。对于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抢注行为,不仅要撤销抢注人的注册,还要依法惩处。到2020年,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将对恶意抢注“火神山,雷神山”等商标的申请人和代理商进行处罚。对于申请者和代理人,分别处以1至8.5万元的罚款。
在此基础上,权利人应提高警惕,增强保护意识,及时采取法律措施,依法提起商标侵权诉讼,异议、无效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外,抵制商标恶意抢注,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也需要提高全民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