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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委台港澳工作办选调公务员1人

2021年中共佛山市委台港澳工作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为解决中共佛山市委台港澳办公室工作任务繁重、工作人员不足的问题,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现拟在佛山市范围内选调公务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与人数

市委台港澳办一级科员1名,从事办文、办会、调研、公文写作、综合协调等工作。

二、选调条件

(一)选调人员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1.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身份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不含聘任制公务员

2.中共党员,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公务员登记、年龄的计算截止到2021年5月31日);

4.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专业不限;

5.具备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6.公务员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曾受刑事处罚、纪律处分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因健康原因影响正常工作的;

4.未满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或尚未达到转任的其他限制性规定要求的;

5.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

6.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但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

7.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三、选调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5月31日。报名时间以电子邮件送达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以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将报名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fstgab@foshan.gov.cn(邮件主题:2021年选调报名+姓名),并电话告知市委台港澳办(联系电话:0757-83366120)。

3.报名材料:

(1)《中共佛山市委台港澳工作办公室选调公务员报名表》(签名并扫描);

(2)《中共佛山市委台港澳工作办公室选调公务员名册表》电子版;

(3)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户口簿、任现职级文件复印件和参加工作以来历年《年度考核登记表》等材料扫描件,近期小一寸免冠红底电子照片;

(4)本人撰写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2—3篇。

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二)资格初审

市委台港澳办收到报名材料后,根据选调条件、岗位需求及人岗匹配度综合考量选定参加笔试人选。通过电话、政务短信形式通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未收到通知的视为未能进入下一环节,报名材料恕不退还,对个人资料一律予以保密处理。若报名人数不足5人,由市委台港澳办决定是否取消考试。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地点均在佛山市禅城区)。

1.笔试。笔试科目为一门,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综合文字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的,不予面试。笔试时,报考者须提供身份证、工作证原件。

2.面试。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从接到资格复审电话通知3个工作日内(超过时间视为自行放弃选调)提供如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户口簿原件,以及网络查询学历学位认证页面打印件或复印件。电话通知符合选调条件和岗位需求的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对象人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人数1:5比例确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由市委台港澳办决定是否降低比例或取消选调)。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成绩达不到合格线的不予选调。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市委台港澳办网站公布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体检

总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按名次顺序、选调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转任。若因体检不合格或报考者弃权,由市委台港澳办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组织考察

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市委台港澳办派出干部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并审查考察对象人事档案。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选调的,由市委台港澳办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转任

根据体检、考察的情况,由市委台港澳办研究决定拟选调人选,在市委台港澳办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正式确定为选调对象并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对符合转任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转任等相关手续;公示期间考生放弃选调或发现存在影响转任的情况,由市委台港澳办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选调过程中,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

(二)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方式畅通。

(三)本次选调职位为一级科员。如在原单位任职高于一级科员的,需自愿放弃原任职务或职级。

(四)适合男性(需要经常加班、出差和到基层调研)。

(五)市委台港澳办对本次选调工作具有最终解释权和决定权。咨询电话:0757-83366120;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市东下路18号民主大楼3楼。

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电话:0757-83365516;邮箱:jjz@foshan.gov.cn

附件:附件1中共佛山市委台港澳工作办公室选调公务员报名表.docx

附件2中共佛山市委台港澳工作办公室选调公务员名册表.xls

中共佛山市委台港澳工作办公室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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