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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社会经济调查队选调1人

佛山市禅城区社会经济调查队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佛山市禅城区社会经济调查队决定面向广东省内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选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佛山市禅城区社会经济调查队一级科员1名。

二、选调范围

全省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符合报名条件且已经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的人员,不含聘任制公务员。本区公务员不列为本次选调对象。

三、选调条件

(一)选调人员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1.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不含聘任制公务员);现任一级科员以上职级。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事业心、责任感强,吃苦耐劳,能接受经常性加班;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其中: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选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5.本科学历年龄要求在28周岁以下(即1992年3月15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即1990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6.公务员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具有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要求条件,详见职位表(附件1);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6.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

7.未满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或尚未达到转任的其他限制性规定要求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务员登记、年龄以及学历、学位证书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15日。

四、选调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15日至3月25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选调考试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不接受邮寄、现场等其他方式报名。报考人员须将所需材料扫描并以压缩包形式(文件包标题统一为“2021选调+姓名”),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发送到邮箱:cctjj@chancheng.gov.cn,报名后请务必来电确认。须使用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及参加考试。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联系和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附件1)。

3.报名材料

(1)《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3,附上近期免冠红底电子照片)、《选调人员名册表》(附件4)电子版;

(2)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

(3)《公务员(参公)登记表》或其他公务员(参公)身份证明、现任职务和工作经历证明、公务员任职年限内各年度考核结果的相关证明。

4.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在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通过电话和短信形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

未收到通知的视为未能进入本次选调考试环节,报名材料恕不退还,对个人资料一律予以保密处理。如遇报名人数较少等特殊情况,由我单位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时间、暂缓或取消选调。

(二)考试及资格复审

1.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的,不予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计划选调人数与考生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降低比例或延长报名时间或取消选调)。

2.资格复审。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资格复审需携带以下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归国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原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公务员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登记表等复印件。

3.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相关网站公布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

总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转任。若因体检不合格、考生弃权出现空缺的职位,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

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我单位派出干部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并审查考察对象人事档案。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选调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转任

根据体检情况、考察情况研究决定拟转任人选。在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公示期间考生放弃选调或发现存在影响转任的情况导致职位空缺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五、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我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根据广东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请参加笔试人员在笔试前14天及时申领“粤康码”,每日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并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笔试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7天内在广东进行核酸检测的阴性证明。笔试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报考者不能参加考试。

六、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对本人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选调资格。

(二)请报考人员保持通讯(报名表上所标注手机号码)畅通,以便及时收到参加各轮考试的通知。

(三)本次选调职位为一级科员。如在原单位任职高于一级科员的,需自愿放弃原任职务或职级。

(四)转任后需在禅城区机关工作满3年,否则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五)本方案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或本数。

(六)佛山市禅城区统计局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附件1:佛山市禅城区社会经济调查队公开选调参公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2: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3:佛山市禅城区社会经济调查队公开选调参公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4:佛山市禅城区社会经济调查队公开选调参公人员名册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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